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】为全面提升济南市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,推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,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印发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。该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、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,是指导全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
一、工作背景
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济南市在经济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城市环境卫生、公共秩序、绿化美化等方面仍存在短板。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,济南市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,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。
二、总体目标
通过三年努力,实现以下目标:
| 目标类别 | 具体目标 |
| 城市环境 | 市容整洁、道路通畅、绿化覆盖率提升 |
| 公共卫生 |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标,饮用水安全 |
| 市政设施 | 道路、排水、照明等基础设施完善 |
| 居民素质 | 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参与度 |
三、重点任务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:
1. 加强市容环境整治
- 清理乱堆乱放、占道经营现象
- 加强对背街小巷、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
2.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
- 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
- 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
3.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
-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,完善排水系统
-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,提升城市管理效率
4.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
- 通过媒体、社区等多种渠道宣传创卫意义
- 开展“文明行为”主题活动,提高市民参与度
四、责任分工
| 责任单位 | 主要职责 |
| 济南市城管局 | 统筹协调创卫工作,负责市容环境整治 |
| 济南市卫健委 | 负责公共卫生、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 |
| 济南市住建局 |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|
| 各区县政府 |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组织开展辖区创卫工作 |
五、保障措施
1. 加强组织领导
-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创建工作。
2. 加大资金投入
- 设立专项资金,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。
3. 严格督查考核
-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,对工作不力单位进行问责。
4. 鼓励社会参与
- 引导企业、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创卫活动。
六、总结
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是济南市迈向更高水平城市治理的重要一步。通过明确目标、细化任务、落实责任,济南市有信心在未来的三年内,打造一个更加宜居、宜业、宜游的城市环境,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空间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《实施方案》具体内容或相关政策解读,可访问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。


